鄭州大學碩博連讀實施辦法
為強化我校研究生培養(yǎng)的內涵建設,保證科學研究的連續(xù)性和有效性,改革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,提高生源質量,促進學位論文質量的提高,建立碩博連讀的培養(yǎng)模式,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申請資格
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科學學位碩士研究生,可以申請“碩博連讀”:
1、全日制本科畢業(yè)獲學士學位;
2、修滿碩士生學位課程學分,平均分≥80分,無首次修課不及格記錄和處分記錄,通過中期考核,所選課題具有重大現(xiàn)實意義。
3、定向、委托培養(yǎng)碩士生需有定向、委培單位人事部門同意碩博連讀的書面意見。
二、申請程序
1、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,征得擬報考的博士生導師同意,如“碩博連讀”生擬報名的博士生導師與碩士階段的指導教師不同,還應征得碩士生階段指導教師的同意,填寫“碩博連讀”申請表,由所在院系在每年三月底將申請表匯總提交研究生院培養(yǎng)辦公室。
2、由院系組織評審小組,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“碩博連讀”侯選人,并填寫相應資格認定考核表,院系負責人簽字并加蓋院系公章后報研究生院。
3、經(jīng)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由院系公示,包括公示申請人的學習成績、綜合排序以及參加科研、發(fā)表論文等基本情況以廣泛征求意見。由研招辦列入當年博士生招生計劃,按研招辦的招生計劃確定并公示。
4、若對評選過程或結果有異議,須在公示后三天內向研究生院提出書面材料,研究生院可根據(jù)實際情況建議有關學院進行復議。
5、每年四月十日前,由研究生院根據(jù)各院系博士授權學科專業(yè)的實際需求,并考慮重點學科的建設和發(fā)展,確定當年“碩博連讀”具體事宜。
三、資格認定
申請“碩博連讀”的碩士生,其思想政治、學習成績、科研能力等方面均應考核優(yōu)秀,在考核中應突出創(chuàng)新精神和較強的科研能力。
各院系負責組織對各學科、專業(yè)申請“碩博連讀”的碩士生進行學科知識綜合面試,學科知識綜合考試,包括基礎理論和專業(yè)知識兩大部分,評出面試成績及綜合評語,根據(jù)考試成績、面試成績及綜合評語,按研究生院的安排確定推薦人選,提交研究生院。
四、培養(yǎng)要求
經(jīng)審核批準“碩博連讀”研究生,需在當年的七月十日前由博士生導師負責對其培養(yǎng)計劃重新修訂并報研究生院備案。
“碩博連讀”研究生應修滿45學分。
申請“碩博連讀”研究生要進行嚴格的開題工作和中期考核。
對“碩博連讀”研究生,中期考核通過者,進入博士論文階段;未通過者,將轉為碩士生培養(yǎng)并按碩士學位論文答辯。
碩博連讀生的學習年限不低于6年。
五、博士學位授予
碩博連讀生,政治思想表現(xiàn)好,學習成績合格,按要求完成博士學位論文并通過論文答辯者,授予博士學位。若博士論文答辯未通過者,經(jīng)院系學位分委員會提出意見經(jīng)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同意,可申請碩士學位。
六、其它
1、選拔工作每年進行一次,在碩士研究生入學后的第三學期末進行。
2、各院系的“碩博連讀”生應納入院系的博士生招生規(guī)模。
3、“碩博連讀”博士生原則上不再批準轉回碩士培養(yǎng)。確因特殊原因申請轉為碩士培養(yǎng)的,自申請批準之日起,半年后方可公開進行碩士答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