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說寫于1889至1899年,素材是檢察官柯尼為他提供的一件真人真事:一個貴族青年引誘了他姑母的婢女。婢女懷孕后被趕出家門,后來當(dāng)了妓女,因被指控偷錢而遭受審判。這個貴族以陪審員的身份出席法庭,見到從前被他引誘過的女人,深受良心的譴責(zé)。他向法官申請準(zhǔn)許自己同她結(jié)婚,以贖問罪過。托爾斯泰以這個故事為主線,用了10年時間,六易其稿,終于完成了這部不朽的名著。
資料摘要: 一個貴族青年引誘了他姑母的婢女。婢女懷孕后被趕出家門,后來當(dāng)了妓女,因被指控偷錢而遭受審判。這個貴族以陪審員的身份出席法庭,見到從前被他引誘過的女人,深受良心的譴責(zé)。他向法官申請準(zhǔn)許自己同她結(jié)婚
小說寫于1889至1899年,素材是檢察官柯尼為他提供的一件真人真事:一個貴族青年引誘了他姑母的婢女。婢女懷孕后被趕出家門,后來當(dāng)了妓女,因被指控偷錢而遭受審判。這個貴族以陪審員的身份出席法庭,見到從前被他引誘過的女人,深受良心的譴責(zé)。他向法官申請準(zhǔn)許自己同她結(jié)婚,以贖問罪過。托爾斯泰以這個故事為主線,用了10年時間,六易其稿,終于完成了這部不朽的名著。